美国时间2月11日,华裔警察梁彼得(Peter Liang)因涉及2014年11月在布鲁克林一栋公寓楼道内误杀非裔男子格雷(Akai Gurley)一案,被大陪审团裁定包括二级过失杀人罪(2nd degree Manslaughter)等5项罪名成立,面临最高可达15年的刑期。
一石激起千层浪,梁彼得被大陪审团以重罪起诉后,引发全美华人群体强烈反应。大批华人自发组成声援梁彼得的同盟,在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内,发动了全美多地12多万名华人在白宫请愿网站上进行联署签名,呼吁检方撤销起诉。此事件在全美各地持续发酵,超过45个城市和地区的华人纷纷策划并实施声援梁彼得的游行。
我所住的加州硅谷一带,有很多华人在讨论此事,也有不少人响应一系列的声援行动。有人非常愤慨,说这是美国社会长期以来对华裔歧视所造成的恶果;也有人很冷静地分析了案件和庭审中的诸多疑点,认为还有上诉争取的机会。
抛开这个案子本身最终结果如何,其实这次大规模华人游行,就是华人的团结意识和积极发声的一次重要体现。回忆起上世纪 80 年代的“Vincent CHIN 事件 ”,以及更早期的华人矿工遭遇,都说明或反映了美国对少数种族的歧视以及这些少数种族不够团结。一直以来,很多在美华人都是 “ 秉承传统美德 ”,只知道勤劳、诚实、靠自己打拼。其实在一个多元化尤其是移民社会,这是远远不够的。客观地说,人是群体动物,种族维护自身存在的意义是非常现实的。
有一些消息的传来让人很欣喜,例如在全美黑人比例最高的费城(黑人占44%,亚裔仅占7%),犯罪率一向很高,在声援游行前大家或多或少还是有些担心,一旦发生族裔冲突,后果不堪设想。我自己亲身经历过1992年洛杉矶暴乱,韩国城的枪战至今还让我记忆忧新。即便不会发生族裔冲突,大家也觉得肯定有来自黑人激烈的不同的声音,可是因为组委会的充分准备,所有的担心都没有变成现实,尽管规模超过四千人,但游行之顺利超乎大家的想像。
费城组委会的中心诉求是明确的,并没有过多纠缠在单纯的族裔歧视上,而是认为梁案在裁决上存在双重标准,纽约市警察局需要负主要责任,要抗议不公的体制。游行的目的是让更多人了解事实真相,而非挑起种族矛盾。费城的游行的演讲全部使用英语,甚至争取到黑人牧师Dr. Shine(当地的黑人社区领袖)来到了现场,并且发表了支持梁的演讲。这个种族合作的良好范例是基于双方的信任,这样的信任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达成的,也并不是黑人社区领袖的单方面友善,而是一代代侨民多少年的苦心经营,以及在族裔人数较少的条件下运用智慧争取权益的结果。当然,在细节安排和有效执行上也非常重要,组委会的各项分工明确且清晰,包括申请游行许可、英文媒体协调、确定标语口号、制作标语、组织工作、财务管理、现场服务、协调交通和停车问题。
从大的角度来说,华人在美国还缺少领袖级人物,我们看今年大选,总统候选人里有黑人 Carson 、犹太人Sanders、拉丁美裔 Rubio,但政坛少有华人身影。华人在美国一直以 modern minority 形象存在,但也一直是无声的 minority 。这次声援梁彼得事件,至少是华人发声的一次有力破功!大家也都在努力和期待有更多的华人领袖出现为自己的民族争取权益和地位!
之前的话题有点沉重,让我们暂时抛开种族这个思考角度吧。由于小时候很喜欢看三国演义,我自己对行侠仗义的江湖好汉甚是敬佩,所以像警察这种维护正义秩序的角色我一直是很有兴趣了解。我一直积极参与社区工作,最近有机会以协助人的身份去参加警察巡街(Police Ride-along),我也正好趁这个机会去了解普通警察对梁彼得事件的看法。结果让我很是惊讶……
我这次巡街的伙伴是四位身形健硕的便衣警察,值得一提的是,图片中间那位便衣警察也是亚裔,他是越南裔。
我们这次负责中心区域的主要街道巡逻,但即使是中心区域,也会有一块叫做 “ 流浪汉城市”的地方,里面充满着流浪汉、吸毒者和罪犯,这让我看到了自己所居住城市的另一面。
警车(细心的人会发现其实是紧急停车,因为方向盘打了180°)
这是在巡逻中所发现的吸毒工具
这就是“流浪汉城市”,也是警察搜寻通缉犯的必去之处
这次巡街并没有遭遇什么惊险一幕,在一天的工作完成后,我和这四位警察朋友们一起聚餐,我就趁机询问他们对梁彼得事件的看法。令我非常意外的是,警察朋友有差不多 80% 的时候都是在抱怨!因为他们感到寒心,其实在他们执法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他们处在明处,而嫌疑人或罪犯处在暗处。某些执法场景非常复杂,他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最充分的信息,然后做出所谓最正确的选择。再加上本次事件中的族裔因素,很多问题就容易被误解。
曾经听到有这么一种声音“这是一个缺乏犯罪动机的意外事件,应当以民事赔偿为主要诉讼请求,而非刑囚”,但现在美国国内的舆论一边倒,仿佛任何情况下都是警察的错,从而忽略了可能罪犯或者有犯罪记录的人本身有问题,或许有一些人都没注意到纽约市警察局在判决下来的第二天就解雇了涉案两名警察,Michael Cibella也就是涉案另一位警察的律师表示“出了这么大的问题,纽约市警察局是不会负责任的,比如在枪击事件中是如何训练、分配人员的。”
聚餐讨论中,警察朋友们说到:其实911 之后,美国很多人想做警察,为老百姓做点实事,创造良好的治安,不让坏蛋有作恶的机会。但现在基本上都找不到想做警察的人了,为什么呢?因为氛围很压抑,甚至很极端,很多人就不愿意冒这个风险。万一有什么事情,警察会被推至风口浪尖,最终成为被告。这些观点是我在当下美国的主流媒体看不见,也是听不到的,却真真正正来自普通警察的口中。
小编趣谈:在美国,教你怎么对付警察
美国警察在执法的时候都有严格流程,执法程度和反抗程度成正比关系。比方说,你手舞足蹈乱蹦,警察会亲手为你戴上手铐;警察感觉到你要请他吃耳光的时候,会把你直接放到在地上;你握紧双拳准备跟警察肉搏时,迎面而来的将是一根警棍;对峙时你把手放在口袋里,很可能脑门上感受到的是一把枪的温度;当你想炫耀一下手中的小匕首,下次睁开眼睛看到的可能是医院天花板。
所以,应对办法就是:警察说什么口令你就做什么动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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